经研究生院院务会研究决定,现对中南大学与国(境)外大学联合培养的博士生申请双学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南大学与国(境)外大学联合培养的博士生,如需双方学校分别授予其博士学位,须签订联合培养及授予学位的合作协议,在协议条款中,须注意落实以下事项。
一、中南大学培养管理要求
赴外研究生的审批及管理参照《中南大学在读学生赴国(境)外学习审批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赴外学习期间,研究生应按《中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文件及学校要求缴纳中南大学学费并进行注册。在导师指导下,结合学位论文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赴国(境)外学习计划,做到学习目的明确,内容安排合理,能够取得预期效果。研究生应根据《中南大学研究生培养环节工作管理办法》于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博士生资格考试、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交流与研讨、社会实践等环节,考核形式可采取远程方式进行。同时每学期至少两次向所在学院报告其在外学习生活情况,必须与导师经常保持联系,导师应对研究生派出期间的研究学习进行指导。
二、中南大学学位管理要求
1、学位申请的条件
根据《中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条例》要求:学位申请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纪守法,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博士生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要求,成绩合格;通过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达到所在学科专业的博士学位授予标准。
2、学位论文撰写要求
按照《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及相关文件要求,一般用中文撰写,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可用相应语种撰写学位论文,但论文题目、摘要必须有中文译注,并附有5000字的详细中文摘要。
3、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要求
按照《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和《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特别注意:论文评审、答辩方式与地点、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组成等方面须符合中南大学文件要求。
4、学位授予程序
博士生满足双方大学学位授予的要求后,可以同一篇学位论文申请双方大学分别授予其博士学位,但须注明该生首先获得中南大学授予的博士学位,再获得国(境)外大学授予的博士学位。
三、博士学位论文知识产权
双方处理博士学位论文提交、鉴定和复制过程须遵守现行法规。相关出版物、博士论文及联合研究成果的发表、使用均应得到保护。该权利保护须遵守两国在博士联合培养方面的相关规定。
最终版博士学位论文须是一套电子版本和印刷版本均公开发表的文件。与该论文相关的所有权利为版权人所有。协议中必须明确:中南大学与国(境)外大学均拥有该博士学位论文的完全使用权(出版权、印刷权)。由博士生及其导师签字确认的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将以附件的形式添加在最终学位论文中。
双方可针对博士学位论文及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商谈具体的协议。
四、博士生如在国外学习期间,已获得国(境)外大学授予的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能再以同一篇学位论文申请中南大学的博士学位。
五、协议一式三份,国(境)外大学、中南大学国际交流处、中南大学研究生院各存一份。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