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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二级学科自主设置与调整工作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中南大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办法(试行)》(中大研字[201219号)的文件要求,为做好2014我校二级学科自主设置与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今年自主设置的目录外二级学科重点为学校急需发展、具有明显优势与特色的学科,且须满足二级学科的设置条件

2、请申报单位或教授填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论证方案、备案表及基本数据表,论证方案和备案表中的学科代码由学位办统一编写),并于425前提交给所在二级单位;

3、二级单位将申报学科进行汇总、填写申报汇总表,并于430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提交给校学位办进行形式审核。

4、学校根据学科建设规划,确定拟自主设置调整的二级学科。

5、各分委会510前,组织完成对拟自主设置与调整二级学科同行专家评议工作。每个学科的评议专家不少于7人,评议专家必须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博士生指导教师,且不能为我校的兼职博导。专家评议形式由各学分会决定,建议采取专家组会议评议。

6、各分委会根据申报材料及专家评议结果,经讨论后签署是否建议设置意见;对于要撤销的二级学科,给出是否撤销的建议意见。

7520前,各分委会提交以下材料到校学位办:

1) 目录外二级学科自主设置与调整申报汇总表(纸质档和电子档各一份)

2) 各申报学科的二级学科论证方案(纸质档和电子档各一份)

3) 各申报学科的二级学科备案表(纸质档和电子档各一份)

4) 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基本数据表(纸质档和电子档各一份)

5) 各申报学科的专家评议意见表(纸质档一份)

6) 目录外二级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表(纸质档和电子档各一份)

7) 撤销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备案表(纸质档和电子档各一份)

     

 

学位办联系人:庹春燕  (三办414房间)

电话电话:88836422

电子邮箱:tcy@csu.edu.cn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4.4.14


附件:
附件1:附件1: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论证方案.doc
附件2:附件2: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备案表.doc
附件3:附件3:目录外二级学科自主设置与调整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4:附件4: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基本数据.doc
附件5:附件5: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专家评议表.doc
附件6:附件6: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表.doc
附件7:附件7:撤销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备案表.doc
附件8:附件8:《一级学科简介》学科范围列表.xls
附件9:附件9: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博士点最低要求.doc
附件10:附件10:自主设置二级学科硕士点最低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