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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招生外出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招生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不断拓宽宣传渠道,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吸引更多优质生源报考我校,现将2016年研究生招生外出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内容
主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短片、面对面交流等形式对我校整体实力及研究生教育的特色和优势、研究生招生的优秀政策进行宣传,以吸引全国一流大学和部分重点大学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包括推免、综合考核选拔),同时也可兼顾博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各二级单位要通过招生宣传等途径,努力完成推免生招生计划。
须特别注意的是: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须规范,所有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都要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开,利益相关考生均可查询。
二、时间、地点安排
(一)时间:外出宣传须在9月底之前完成。
(二)到访高校
各二级单位根据招生宣传计划自行确立到访高校,如去往同一学校的,可自行组织同行,并自选确定一个牵头单位。
三、工作组织和要求
1、研究生招生宣传由学校与二级单位共同负担经费。上个学期已下拨今年的经费,请二级单位专款专用。
2、各二级单位应在每个到访高校开展一场对中南大学整体实力进行宣传活动(播放《圆梦中南》宣传片、接收学生现场咨询等)。
3、各二级单位应落实好外出宣传人员。外出宣传人员应认真学习并遵循《中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条例(草案)》(见附件)。
3、各二级单位应携带宣传材料和工作材料。除了已经下发的《2016研招指南》、宣传礼品之外,还可携带本单位自己制作的宣传材料。招生宣传材料务必真实、准确,不得有夸大或者误导性宣传。
4、各二级单位应提前与相关高校的相应学院取得联系,请对方提供适当的场地,尽量要求与对方本科应届毕业生见面进行宣传活动,尽量与到访学院建立起良好的招生合作关系和机制,以便逐步形成适合本单位的稳定的优质生源基地。
5、各单位必须对自己的宣传活动进行拍照,回校后在本单位网站上发布带有照片的新闻报道。11月20日上交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总结。盖章纸质版交三办304,电子版发至469692033@qq.com,联系电话0731-88836258。
各二级单位同时也要做好对本校学生的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中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条例(草案)
    
 
研究生院招生办
2015年9月11日

附件:
附件1:招生宣传工作条例(草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