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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对拟录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告知书

 各位考生:

首先,恭喜你被我校拟录取为2017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正式录取前,为使大家能全面了解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相关情况,现将教育部和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告知如下:

一、相关政策:

1、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定义: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培养要求:两者(即: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下同)执行同一质量标准。

3学历学位证书:两者达到毕业要求时,均发放毕业证书(唯一区别是:毕业证书中会标注“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字样);两者获得学位时,所发放的学位证书相同;两者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4、两者均实行3年制弹性学制,最长学习年限均不超过5(注: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

5、两者均需交纳学费(收费标准见《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均可转户口和档案、毕业就业时均可发派遣证。

6、全日制研究生由学校安排住宿,符合享受奖、助学金条件的全日制考生可享受国家及学校(含导师)奖助学金;但非全日制研究生无论是否转户口和档案到学校均须自行解决住宿(学校不安排住宿),且不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和学校奖助学金。

7、录取数据上报教育部后及学习期间不得更改“学习方式”。

二、相关要求:

1、请你仔细阅读以上相关政策。

2、请你仔细阅读我校《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同时了解研究生院和相关二级培养单位的具体规定。

3、如果你已阅读并愿意就读非全日制研究生,请填写本告知书所附下表相关信息并签字,并将正确填写并签字后的告知书在所规定的期限前交给拟录取的二级培养单位。逾期未交视同为你放弃就读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有权做“不录取”处理。

中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7315

请考生签名并填写下列信息:

拟录取学院:                          拟录取专业代码及名称:                                         

考生编号: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                                       

考生签名(我已阅读此文,已了解相关政策,愿意就读非全日制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