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索多层次、多途径的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和方式,优化生源结构,不断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我校2019年将继续开展综合考核选拔硕士研究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综合考核选拔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有意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考核选拔,通过综合考核合格者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初试成绩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则享有优先录取的资格。
二、报考专业(参照2018年硕士生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专业)
除工商管理硕士[1251]、公共管理硕士[1252]、工程管理硕士[1256]、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085239]、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之外,我校其他学术型学位、专业学位相关专业均可报考,优先录取报考专业学位相关专业的考生。此外,还需注意以下事项:
(1)参加综合考核选拔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跨学科门类报考(即考生报考专业所属学科门类必须与本科专业所属学科门类相同)。若学生跨专业领域报考,必须在拟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已经做出突出科研成果。
(2)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学生的本科所学专业必须为临床医学专业;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学生的所本科学专业必须是口腔医学专业。
(3)精神医学、麻醉学、医学检验、医学信息等本科专业的学生,只能报考下列专业:本专业的学术型或专业型学位、其他临床医学学术型学位、基础医学、生物学。不得跨学科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4)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本科专业必须为非法学专业,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5)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本科专业必须为法学专业,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才能报考。
三、综合考核选拔招生计划
各二级单位综合考核选拔计划包含在硕士生招生总计划之内(接收专业学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计划的60%)(见附件)。
四、申请条件
申请参加我校综合考核选拔的学生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法纪处分,身心健康;
2、综合素质高,具备良好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潜质,学风端正;
3、就读于42所“双一流”建设高校(见附件)的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参加全国硕士生招生统一考试。
五、综合考核选拔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向我校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和线下联系相关单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2、网上报名结束,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组织各二级单位对网上报名申请名单进行资格审核,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优先选拔本科阶段已经做出突出科研成果的学生;
3、各二级单位网上公布综合考核选拔方案,并通知资格审核通过者参加综合考核;
4、各二级单位组织进行综合考核,公示考核合格名单;
5、各二级单位向考生告知考核结果,并将合格者汇总名单报送研招办;
六、申请、面试时间和提交材料要求
1、网上申请时间:2018年9月15日-9月24日,申请网址:http://yjszsgl.csu.edu.cn/zsgl/tmsgl。参加综合考核选拔的学生,报考时的申请类型在网报时只能选择填写“综合选拔”。
2、报名资格审查:
各二级培养单位于9月25日-10月15日完成对网上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并在学院网上公布取得报名资格者名单,学生也可通过报名网站点击“申请状态查询”如状态为“申请信息院系审核合格”即为取得报名资格。
3、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工作由各二级培养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二级单位根据学校关于面试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面试方案,确定具体的时间、地点,并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
4、学生应携带下列纸质申请材料交相关二级培养单位:
(1)网上提交申请后,下载打印《申请表》一份,不需加盖公章。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及复印件(原件在面试时出具);
(3)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一份,并由所在学校或院系的教务部门加盖公章;
(4)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5)有学术成果(包括公开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得专利、获得学术科技奖项、承担课题或者其他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者,提供学术成果复印件一份(原件在面试时出具);
(6)有获得各类荣誉、表彰、奖励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原件在面试时出具)。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综合考核或拟录取资格;录取后发现作假者,报请教育部取消研究生学籍。
七、考核复试基本要求及确定考核合格者名单
1.面试内容:
由各二级招生单位负责制定复试实施方案,并对外公布
2.确定拟通过者名单:
(1)拟通过者名单根据下达计划按面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决定。
(2)二级单位于10月15日之前通过学校研招系统完成对面试合格考生的“拟通过”操作;并将合格者汇总名单及面试情况表报送校研招办;校研招办审核,确定全校合格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
(八)公示和监督
面试拟通过者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应先以书面形式向二级单位提出,二级单位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原则上为书面回复);考生对二级单位回复不服的,可向学校研招办或者校纪委提出申诉(研招办电话:0731-88836820;校纪委电话:0731-88879252)。
中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