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及《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 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精神,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坚定地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乐于奉献、具有较高科学人文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我校决定开展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2020年我校预计招收59名。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且招生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招生总数的50%。我校招收汉族在职考生比例不得超过10%。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政策
1.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政策。
2.被录取考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先由考生与我校签订,再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
三、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3.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员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四、报考条件
(一)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考试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考生的学历学位条件必须符合我校统考报名的各项条件。
3.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4.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往届或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生最迟须于入学前获得毕业证书)。
5.身体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招生计划。
五、报名与考试(只能报考全日制研究生)
考生应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和统一入学考试,并在复试时进行汉语水平测试。
1.招生专业:我校所有硕士生招生专业,除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接受报考的专业。
2.考试科目:同统考考试科目。
3.报名流程:考生网上下载《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填写相关项目后持此表(一式三份)和相关材料(应届大学毕业生持学生证、身份证、本校教务处证明[证明能否正常毕业及大学入学生源地等情况]、父母户口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职考生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单位证明、本人户口及身份证、父母户口及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在职往届毕业生持学历学位证书、本人户口及身份证、父母户口及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的民教处办理资格确认手续,凭审核盖章的《登记表》到所选报考点所在省级管理部门(生源地与报考点的省份如一致咨询生源地的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生源地与报考点的省份如不一致咨询报考点省份的省教育考试院)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在规定的时间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要求同统考考生。
4.考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5.考试地点:由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安排。
六、录取
1.依据考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
2.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本计划考生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以外录取。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非在职考生需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所有录取考生党团组织关系转入我校。
4.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按相关规定缴纳,并按照国家规定的奖励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
七、其他
1.录取考生直接进入我校开始硕士课程学习。
2.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对在招生中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所在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处理。
4.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需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等另行规定。
5.《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填写并盖章后,现场资格确认后,于11月20日前用挂号信邮寄到: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校本部研招办三办301室,邮编410083(请在信封上注明“骨干计划报考表”)。
6.国家正式出台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规定之后,政策有变化的,按国家文件执行。
中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电话:0731-88876806;
湖南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联系电话:0731-84712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