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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招生说明

 

中 南 大 学
2015年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说明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精神,加快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决定在我校开展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一、总体要求
骨干计划招生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严格执行博士年度招生文件。要根据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对人才的实际需求,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且招生比例不低于招生总数的50%。可招收不超过10%的汉族在职考生,不得超比例录取。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0%。
二、招生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我校招收15名,纳入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
三、生源范围
1、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省恩施自治州。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
  2、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具体是:非在职考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为大学入学前本人户口及父母户口均在上述招生生源范围的高中毕业生源;在职考生的工作单位和本人户口均在上述招生生源范围内。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 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
3.承诺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4.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14年6月30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5.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报名与考试
1、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见我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报名程序
准备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学生证、身份证、学校证明(证明其能否正常毕业及上大学前高中毕业生源地等情况)、父母户口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职考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人户口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填写《报考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在职)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签署意见,同时登录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经我校资格认证,参加我校组织的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除须在复试时进行汉语水平测试外,其它要求参照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有关简章和有关规定。
六、录取
  根据考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
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须在拟录取后,由我校、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七、学制及收费
  学制:三年。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按学校相关规定缴纳。
  八、其他
1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博士生入学后具体培养要求参照《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
九、联系方式:中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电话:(0731)8887680、88836909
 
 

附件:
附件1:报考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doc
附件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doc
附件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