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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招收对口支援高校申请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的通知

 

     

2018年招收对口支援高校申请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工作的意见》(教高[2010]1号),我校现将有关招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待定(以国家计划文件为准)。

    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受援高校):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大学。

    三、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大学在职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经所在高校同意并签署《审批表》(必须加盖本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3、同意按《对口支援高等学校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要求,毕业后回到原单位工作。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四、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2018年中南大学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所有学科专业。

    五、考试和录取

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考试和录取工作纳入我校博士生招生统一考试和录取工作)。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与本人所在高校和我校签订《对口支援高等学校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否则不予录取。受援高校要采取措施保证被录取人员的学习时间和基本生活待遇。

六、学制、学费、奖助学金

学制:4年。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按学校相关规定缴纳。

录取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博士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须签署三方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不享受奖助学金。

七、其它

    其它报名及考试具体要求详见《中南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20171219


附件:
附件1:报考2018年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生计划考生审批表.doc
附件2:定向培养协议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