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及研究生: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严格和规范过程管理,加强培养关键环节质量监控,加大分流与淘汰力度,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就我校研究生申请结业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结业的条件
1、须完成本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
2、已达到基本学制学习年限;
3、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按培养方案的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
达到以上条件,研究生可以申请结业(不能再申请毕业和学位)。
二、申请与审核程序
研究生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简称系统)完成结业申请和审核流程(申请流程详见附件)。
1、研究生本人申请
由研究生本人通过系统提交申请,导师审核并签署意见。
2、所在二级培养单位审核
由二级单位研究生教育干事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及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对拟申请结业研究生的课程成绩、学分以及培养环节等进行审核,达到学科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学分。并提交所在二级单位主管负责人审核。
3、研究生院复审
研究生院对申请结业研究生的学业情况进行复审,审核通过,学校准予结业。
二级培养单位汇总本单位申请结业的研究生汇总表(通过系统导出)及研究生学习成绩单(加盖二级单位公章),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申请材料报送地点:校本部三办308室(博士生),校本部三办305室(硕士生))
三、办理结业证书
二级培养单位提交经研究生院复审通过的申请结业的研究生汇总表(通过系统导出)及照片(1张2寸照片),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校本部三办407室),办理研究生结业证书(不能再申请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
四、其他事项
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须严格按照研究生入学当年的培养方案进行审核,确保课程和培养环节成绩合格。
研究生院
2020年10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