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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招收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

中 南 大 学
2016年招收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招生说明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和《普通高等学校培训规划(2013—2017)》(教党〔2013〕9号)对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要求,按《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5】49号)文件要求,我校开展2016年招收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
一、总体要求
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含在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下达我校2016年博士生招生总规模和国家计划之内。专项计划招生名额不得挪作他用。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16年计划招收6名,其中马克思主义原理(限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专业计划招生4人,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计划招生2人。
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比例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原则上招生单位本校生源不能超过招生总名额的三分之一。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高校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专职辅导员和高校学生工作系统优秀骨干,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善于科研创新并有志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
3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报名程序
1材料准备
填写《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同时,准备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0日—30日。
所有在网报系统中学历审核结果有问题的考生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做好学历认证,获取书面《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认证报告》,在现场报名确认时提交。
同时所有考生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证书查询” 网站( http://www.chinadegrees.com.cn/)查询打印学位证书查询结果(限2008年9月1日-2015年2月28日期间获得学位者)。不能查询或查询未果者须在“中国学位与教育文凭认证”网站(http://www.chinadegrees.cn/cn/)上进行已获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认证,获取书面《认证报告》。在现场报名确认时提交。
学历或学籍认证办理可联系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者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湖南的代理机构为:1、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咨询电话0731-84402928、84402947,2、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0731-82816660、82816663。
3支付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标准:350元/人。
支付方式:2016年1月5日24:00前网上支付报名费。支付办法见《中南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说明》(另行通知)。支付报名费后一律不退还。
4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月7日—9日。
报名地点:中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校本部三办公楼)
资格审查:现场缴验下列原件:身份证、学生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
提交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中南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3)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所在二级单位公章;
5)身份证复印件;
6)两份专家推荐书。
9)学历信息在报名系统学历校验未获通过者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书面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具有学士和硕士学位证书者须提交学位查询结果或学位认证报告。
国外获得本科或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五、初试内容及时间
1、初试内容
(1)外国语(1××,公共英语,不含听力,听力将在复试中进行),笔试三小时;
(2)专业基础课(2×× 有关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笔试三小时;
(3)专业课(3×× 有关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笔试三小时;
2、初试时间:2016326—27日(考试前十天左右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
六、复试及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实行“单独划线、择优录取”政策。
复试时间:2016年4月下旬,具体复试时间、方式及内容另行通知。
七、定向协议签订
所有被录取“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先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签订,再与考生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的在职考生入学报到时不迁转户口。
八、培养及资助
学制3年。博士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奖助学金、住宿费、保险等费用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缴纳。博士生入学后具体培养要求参照《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
九、就业相关问题
博士生毕业后须回原单位工作,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
十、其他
1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一、联系方式
中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932号(410083)
咨询电话:(0731)88876806、88836909
 
 
附件:
1、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2、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中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中南大学)
                                   20151104
 


附件:
附件1:附件1-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docx
附件2:博士生定向培养协议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