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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课程必须按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中规定的开课学期进行排课。

注意事项:

1、二级单位根据学校公共课课表合理安排专业课课表,应避免与公共课上课时间相冲突。

2、二级单位于每学期开学前将本学期专业课表上传到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

3、自学、查阅资料、写论文(作业)、调研等不得列入课内讲授学时。

4、所有课程原则上不得4学时连排,每门课每周不超过8学时。

5、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不能安排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上课。

6、所有课表一经排定,任课教师须按课表上的时间、地点上课,以保证教学秩序的有序性和稳定性,不可擅自变动。

附:课表上传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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